七、飛航管制員

(一)工作內容

  所謂「飛航管制員」係指在地面負責指揮、支配航空器的飛航,并協助駕駛員達成航空器在飛航中一切活動及安全、迅速、有序的人員。航空器在廣闊天空中并非漫無天際地飛航,必須遵循一定航路,遵守飛航規則以及服從地面人員的指揮,這個指揮航空器的地面人員就是「飛航管制員」。飛航管制員工作內容主要為:

  1.指揮航空器的起飛、降落、跑道上滑行、天空中飛航。
  2.維持航空器的安全隔離。
  3.提供航空器駕駛員有關氣象、航情及機場等飛航資料。
  4.協助駕駛員達成航空器安全、加速及有序的飛航作業。

  飛航管制員須利用雷達、衛星及電腦等工具來瞭解航空器的位置、現況,並利用無線電通訊設備指揮航空器駕駛員或提供其資料與協助。目前這些設備、設施都是非常複雜精密的高科技產品,價格昂貴,操作使用都要經過相當訓練。

  因為現代航空器速度非常快速,在雷達幕上以小光點顯示,飛航管制員除需具備一定專業素養、熟稔技術、良好英文能力外,尚需具有一個反應靈敏的頭腦以及一副好眼睛,以免造成機毀人亡的悲劇。

  飛航管制員一不小心除造成旅客傷亡、航空器毀損的重大損害外,自己還要負民刑事責任,其責任非常重,所以飛航管制員要有民航局核發執業證書、檢定證與體檢證,還要定期受訓和體檢。

  (二)工作環境、時間、薪資與福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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飛航管制員需利用雷達.衛星等工具來了解航空器的位址與現況

 飛航管制員服務的單位係民航局飛航服務總台,工作地點目前有台北、桃園、台中、高雄、台東、花蓮、蘭嶼、綠島及馬祖等地。管制員服務地方大部份在機場塔台或區管中心,這些地點是機場管制區,進出都要管制。離島地區大部分都配有宿舍。

  飛航管制工作要求的是無缺點、無過失,所以上班時工作壓力頗大,一上班就要全力集中精神,馬上全盤瞭解飛航現況,遇有狀況,必須立刻處理,不得有任何遲疑,不可以擅離崗位,需時時刻刻目不轉睛盯箸雷達幕或監視著跑道。為紓解管制員工作的緊張精神,管制員平均每工作二小時有十五分鐘休息時間。

  飛航管制工作是一天二十四小時,全年無休的,所以管制員工作時間必須二十四小時分班輪替。一般而言,每天早上七時起每六小時一班共四班制,或早上七時、下午一時、晚上七時至隔日七時三班制,上班時每二小時可以休息十五分鐘。每個月規定上班時數為一六二小時。每個人都有輪值早、中、晚班的機會。

  至於待遇方面,飛航管制員為公務人員,但因工作特殊,待遇比一般公務人員優厚很多,其待遇如下:

  受訓期間:受訓期間管制學員支領委任級一般公務人員薪水,每月約三萬元受訓期滿後,飛航管制員除本俸外,可支領管制人員專業加給,新進入員每月約五萬元,資深者可達七萬元至八萬元,飛航管制員每月工作一六二小時,超時值班時,可發給加班費,目前因人力不足,管制員約另可支領加班費一至二萬元。

  大體而言,管制員待遇比一般公務人員每月多領二萬元以上。

(三)所需資格條件
  飛航管制員是公務人員,須經考試院舉辦「交通事業民航人員特種考試」中飛航管制員的考試及格,並接受民航局技術人員訓練所為期一年的專業訓練與學習,合格者始發給及格証費,以委任級管制員任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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飛航管制員工作要求全力集中精神.全盤了解飛航現況.不可擅離崗位

由於飛航管制工作的特殊性與國際性,考試特別注重英文會話能力、體檢、性向、與反應能力,考試資格與條件如下:

1.應考資格:

(1)山中華民國國民年滿二十歲至三十歲。
(2)曾在公、私立高級中等學校畢業或經普檢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。
(3)經技術佐考試及格,現任該資位職務滿三年者。
(4)男性須服畢兵役。

2.考試科目:

(1)普通科目:中華民國憲法概要、國文、中外地理概要。
(2)專業科目:英文、英語會話、英語聽力測驗、電子計算機概要。其中英文、英語會話、英語聽力測驗有一科成績不滿六十分者,不予錄取。
(3)口試:以應考人儀表言詞、出身志趣及才識能力評定,口試成績不滿六十分者,不予錄取。口試時,有時會要求應考人以英文表示。

3.體格檢查:

應考人體格,須符合「特種考試交通事業民航人員體格檢查標準」,其中比較重要如下:

(1)視力:左右眼遠點裸視0.2以上且矯正達1.O以為合格。左右眼近點裸視0.5以上且矯正達1.O以上者為合格。兩眼高度近視達600度以上或施眼角膜手術矯正視力者為不合格。辨色力兩眼須正常,色弱及色盲者為不合格。
(2)心理性向測驗:包括動作判斷能力、認知及推理能力、空間能力檢查。
(3)其他尚須作腦電波、眼震電圖、心電圖檢查。
應考人報名時須先至公立醫院、衛生所或教學醫院體格初檢,筆試合格後,再至民航局航空醫學中心辦理體格複檢。

(四)教育與訓練

  飛航管制工作是一項肩負飛行安全重任,要求工作無缺點、無失誤,且具有非常專業技術的工作,所以飛航管制工作特別注重訓練,並分階段實施,一般訓練程序,係將管制員在一年時間內,經過三個階段,先行訓練至機場塔台管制為止,經歷一段時間的實際值班工作吸取經驗後,再繼續第四、第五階段雷達管制訓練,最後方成為一位雷達管制員。每一階段皆須經檢定合格才能晉級,訓練一位雷達管制員約需三至五年時間。現職管制員每年須接受年度重檢並接受至少二次席位查核(註1)及複訓,以保持管制員管制技巧的熟練水準,有工作缺失時,須接受重點複訓或重新在職訓練及檢定。管制員每年須至民航局航空醫學中心體格檢查乙次,體格須符合民航局函頒航空人員體格檢查標準中乙等體位標準。